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「訓練中心技師」徵聘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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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飛機工程系(航空維修訓練中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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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1人,備取1人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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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職稱 |
訓練中心技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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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 擔任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術科助理,協助籌備術科教材教具。 2. 辦理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。 3. 辦理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庫房管理相關業務。 4. 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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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 具大學(含)以上學位者,需有一年以上航空/機械/電子/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。 2. 具三專、二專、五專 (含)以上學位者,需有三年以上航空/機械/電子/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。 3. 具備下列專業證照尤佳 CAA cat. B1 / B2 / Repair-man、EASA cat. B1 / B2、FAA A&P證照,或其它經本中心品質經理認可之等效證照。 4. 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 5.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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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1. 書面審查 2. 面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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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資料 |
1. 個人履歷表。 2. 「個人基本資料表」(請以電子檔 e-mail寄至kry@nfu.edu.tw)。 3. 學歷證明(畢業證書影本,持國外學歷者須為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學校,並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4. 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(如係國外工作經驗、證照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5. 個人證照等影本(若無則免附)。 6. 「應徵人員查閱同意書」、「個資蒐集告知函」以及「甄選具結書」,請詳閱並簽名。 7. 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「身心障礙證明」正反面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。 ※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。 |
備註:
1.本聘任案係編制外計畫人員職務,薪資標準依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約聘技師薪資支給表39,002元敘薪,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。
2.資料寄達截止時間:114年12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,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,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,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,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,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復。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4.收件人: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(封面請註明「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」)。
5.聯絡電話:05-6315990或05-63134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