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「訓練中心技師」徵聘啟事 公告至114年12月16日止

  • 2025-12-02
  • 人事室-林金櫻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技師徵聘啟事

需求單位

飛機工程系(航空維修訓練中心)

需求人數

正取1人,備取1人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。

需求職稱

訓練中心技師

工作內容

1. 擔任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術科助理,協助籌備術科教材教具。

2. 辦理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設施管理及相關設備採購與維護。

3. 辦理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」庫房管理相關業務。

4. 臨時交辦事項。

資格條件

1.  具大學(含)以上學位者,需有一年以上航空/機械/電子/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。

2.  具三專、二專、五專 (含)以上學位者,需有三年以上航空/機械/電子/工程類別之業界工作資歷。

3.  具備下列專業證照尤佳

CAA cat. B1 / B2 / Repair-man、EASA cat. B1 / B2、FAA A&P證照,或其它經本中心品質經理認可之等效證照。

4.  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
5. 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

評分項目

1.  書面審查

2.  面試

書面資料
檢具項目

1.  個人履歷表

2. 「個人基本資料表」(請以電子檔 e-mail寄至kry@nfu.edu.tw)。

3.  學歷證明(畢業證書影本,持國外學歷者須為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學校,並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

4.  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(如係國外工作經驗、證照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

5.  個人證照等影本(若無則免附)。

6.  「應徵人員查閱同意書」、「個資蒐集告知函」以及「甄選具結書」,請詳閱並簽名。

7.  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「身心障礙證明」正反面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。

※以上相關資料仍請以紙本郵戳為憑寄至本校。

備註:

1.本聘任案係編制外計畫人員職務,薪資標準依照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約聘技師薪資支給表39,002元敘薪,有關人事管理參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。

2.資料寄達截止時間:114年12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書面資料寄出,投遞資料如需寄回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寄回,未檢附足額回郵信封者,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,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試時間,未接獲面試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復。
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
4.收件人:飛機工程系李小姐收(封面請註明「應徵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技師」)。

5.聯絡電話:05-6315990或05-631344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