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助理員(D職缺)徵才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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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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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1人,備取1-2名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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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職稱 |
助理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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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業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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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時間 |
除正常上班外需配合輪班值勤,輪值時間區分:日班0800-2000時及夜班2000-隔日0800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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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大學畢業。 2.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(若無前項證書,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,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)。 3.溝通表達能力佳。 4.有服務熱忱。 5.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 6.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 7.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 8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 9.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、姻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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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1.書面資料審查。 2.面談審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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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具資料 |
2.「個人基本資料」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liuwm@nfu.edu.tw 3.學歷證明影本(畢業證書影本;持國外學歷者須為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學校,並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4.個人證照等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5.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6.「查閱申請書」。 7.「個資蒐集告知函」。 8.「甄選具結書」。 9.身心障礙證明影本(非身心障礙者免附)。 10.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(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)。 11.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(若無,則免附)。 |
備註:
1.本案係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,依學士學歷敘薪34,583元,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。
2.資料寄達日期:114年11月21日(星期五)前以郵戳為憑寄達,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,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復及退件,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,未檢附者,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。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4.收件單位(收件人)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 留先生收
(信封註明:應徵「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」助理員(校安人員) 。
5.聯絡電話:05-631516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