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助理員(C職缺)徵才啟事 公告至114年11月21日止

  • 2025-11-14
  • 人事室-林金櫻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助理員(C職缺)徵才啟事

需求單位

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

需求人數

正取1人,備取1-2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

需求職稱

助理員

工作內容

1.校園安全教育宣導及複合型災害演練計畫策擬與執行等相關業務。

2.策擬校園安全各種意外事件處理程序與修訂。

3.校安中心及教官(含學生安全輔導組組長)值勤室設備建置管理。

4.校安中心輪值表編排。

5.重大校安通報及臨時校安緊急會議等相關業務。

6.辦理校外警政單位及校外會治安與校安事項。

7.召開年度校園安全維護執行成效檢討會議。

8.輪值校安中心勤務。

9.學生生活輔導。

10.臨時交辦事項。

11.本校實施工作遷調,學生事務處內各單位同仁工作內容將定期進行調整。

工作時間

除正常上班外需配合輪班值勤,輪值時間區分:日班0800-2000時及夜班2000-隔日0800時。

資格條件

1.大學畢業。

2.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尤佳(若無前項證書,入職以後俟教育部規劃訓練時程,參加在職訓練取得教育部核發證書亦可)

3.溝通表達能力佳。

4.有服務熱忱。

5.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

6.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
7.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
8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

9.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、姻親。

評分項目

1.書面資料審查。

2.面談審查。

檢具資料

1.個人履歷表

2.個人基本資料」請以電子郵件 mailliuwm@nfu.edu.tw

3.學歷證明影本(畢業證書影本;持國外學歷者須為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學校,並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

4.個人證照等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

5.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

6.查閱申請書」。

7.個資蒐集告知函」。

8.甄選具結書

9.身心障礙證明影本(非身心障礙者免附)

10.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(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)

11.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(若無,則免附)

備註:

1.本案係編制外校聘人員職務,依學士學歷敘薪34,583元,有關人事管理依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。

2.資料寄達日期114年11月21日(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寄達,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,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復及退件,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,未檢附者,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。
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
4.收件單位(收件人)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 留先生收

(信封註明:應徵「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組」助理員(校安人員)

5.聯絡電話:05-63151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