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附設「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教師」徵聘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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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飛機工程系 / 航空維修訓練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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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職稱 |
訓練中心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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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 1 人,備取1 名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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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擔任本校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相關課程講師。 2.負責訓練中心教學課程與考試之教材與設備維護。 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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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 CAA cat. B1 / B2 / C、EASA cat. B1 / B2、FAA A&P 證照, 或其它本中心品管經理認可之等效證照。 2. 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講師資格類別如下: A. 資深技術教師(相當於副教授級人員):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、訓練單位職務,或民航主管機關機構航務、機務類檢查員,合計十二年(含)以上工作資歷。 B. 專業技術教師(相當於助理教授級人員):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、訓練單位職務,合計九年(含) 以上工作資歷。 C. 技術教師(相當於講師級人員):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、訓練單位職務,合計六年(含)以上工作資歷。 3. 專科(含)以上學歷。 4. 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 姻親。 5. 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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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1.書面審查。 2.面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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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資料檢具項目 |
1. 個人履歷表 2. 「個人基本資料表」(請先電子檔 e-mail寄至kry@nfu.edu.tw)。 3. 應徵者查閱同意書。 4. 個資蒐集告知函。 5. 書面審查資料(內容含基本資料、求學經歷、工作經驗、相關訓練紀錄等)。 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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