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車輛工程系
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徵才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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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車輛工程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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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職稱 |
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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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1人,備取若干人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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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實驗研究室等教學研究之儀器設備維護管理。 2.設備、材料、專題製作等採購、核銷事宜。 3.協助網路管理相關事宜。 4.產攜專班教務、學務、招生等業務。 5.系常年經費(含教育部高等深耕計畫、產攜專班業務費)控管。 6.協助系務行政業務。 7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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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大學學歷,具大專院校工作或產攜及招生業務經驗者尤佳。 2.人際溝通表達能力佳,具獨立作業及團隊合作能力。 3.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 4.具備簡單英文會話能力者尤佳。 5.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、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 6.符合資格並具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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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1.書面資料審查 2.面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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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資料 |
1.學歷證明影本(畢業證書影本;持國外學歷者須為「教育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所列學校,並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2.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3.個人履歷表。 4.個人基本資料,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yea@nfu.edu.tw 。 5.應徵人員查閱同意書,請詳閱並簽署。 6.個資蒐集告知函,請詳閱並簽署。 7.甄選具結書,請詳閱並簽署。 8.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正反面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(如無則免附)。 |
備註:
1.本聘任案係計畫案聘任之編制外計畫人員,依學士學歷34,583元起薪,聘期自報到日起至產攜專班計畫結束止,有關人事管理請比照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辦法。
2.截止期限:114年12月19日(星期五)17:00前寄達或親送。本校另依書面資料審查結果通知面談,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復及退件。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,未檢附者,自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。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4.收件人:車輛工程系 趙小姐收(封面註明:應徵車輛系產學攜手專班約用人員)。
5.聯絡電話:05-63156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