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徵才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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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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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稱 |
副工程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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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1人,備取2人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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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,擬訂、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 事項,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。 二、辦理本中心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行政業務。 三、辦理本中心財產物品採購、保管及相關行政業務。 四、其他本中心主管臨時交辦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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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一、應符合下列學歷條件: 1.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 2.學士後五年以上之相當工作年資。(工作年資需與職業安全衛生 相關並有書面證明文件) 二、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 1.職業安全管理師: (1)高等考試工業安全類科錄取或具有工業安全技師資格。 (2)領有職業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。 (3)曾任勞動檢查員,具有勞工安全檢查工作經驗三年以上。 (4)修畢工業安全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,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 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。(自101年7月1日起 不再適用) 2.職業衛生管理師: (1)高等考試工業衛生類科錄取或具有工礦衛生技師資格。 (2)領有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。 (3)曾任勞動檢查員,具有勞工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三年以上。 (4)修畢工業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,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 上校院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。(自101年7月1日起 不再適用) (註: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、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 士、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與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及工業安全衛 生相關科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科系及科目辦理。) 三、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。 四、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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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一、書面資料審查。 二、面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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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具資料 |
一、個人履歷表,需含照片、連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及自傳等。 二、學歷、經歷、相關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。(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 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、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,國外證照者亦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 三、查閱聲明書。 四、個資蒐集告知函。 五、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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