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徵才公告至106年11月08日止

  • 2017-10-25
  • 數理教學中心_劉靜琪

         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徵才公告

需求單位

環保及安全衛生中心

    

副工程師

需求人數

正取1人,備取2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

工作內容

一、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,擬訂、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

    事項,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。

二、辦理本中心環境保護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行政業務。

三、辦理本中心財產物品採購、保管及相關行政業務。

四、其他本中心主管臨時交辦事項。

資格條件

一、應符合下列學歷條件:

    1.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

    2.學士後五年以上之相當工作年資。(工作年資需與職業安全衛生

      相關並有書面證明文件)

二、應具下列資格之一:

    1.職業安全管理師:

      (1)高等考試工業安全類科錄取或具有工業安全技師資格。

      (2)領有職業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。

      (3)曾任勞動檢查員,具有勞工安全檢查工作經驗三年以上。

      (4)修畢工業安全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,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

         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。(10171日起

         不再適用)

    2.職業衛生管理師:

      (1)高等考試工業衛生類科錄取或具有工礦衛生技師資格。

      (2)領有職業衛生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照。

     (3)曾任勞動檢查員,具有勞工衛生檢查工作經驗三年以上。

      (4)修畢工業衛生相關科目十八學分以上,並具有國內外大專以

         上校院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士以上學位。(10171日起

         不再適用)

    (註:大專以上校院工業安全相關類科碩士、工業衛生相關類科碩

     士、工業安全衛生相關科系與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及工業安全衛

     生相關科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主管機關

     公告之科系及科目辦理。)

三、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族人士者佳。

四、限非本校校長及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
評分項目

一、書面資料審查。

二、面試。

檢具資料

一、個人履歷表,需含照片、連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及自傳等。

二、學歷、經歷、相關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。(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

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、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,國外證照者亦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

三、查閱聲明書

四、個資蒐集告知函

五、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證明影本;原住民族人士請檢附戶籍謄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