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助理員 徵人啟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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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單位 |
學生事務處軍訓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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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人數 |
正取一人,備取二名(無適當人選得免列備取名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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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職稱 |
助理員(校安人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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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內容 |
1.交通安全教育相關業務。 2.辦理民主人權法治教育業務。 3.軍訓室網頁更新與管理相關業務。 4.輔導與訪視校外工讀學生。 5.輪值校安中心勤務。 6.學生生活輔導。 7.其它臨時交付事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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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條件 |
1.大學畢業。 2.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。 3.溝通表達能力佳。 4.有服務熱忱。 5.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 6.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 7.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 8.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。 9.限非本校校長及約用單位直屬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、姻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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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項目 |
1.書面資料。 2.面試。 3.電腦文書處理測驗(Excel、PowerPoint、校安通報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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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具資料 |
1.個人履歷表。 2.「個人基本資料」請以電子郵件 mail至ccycykk183@nfu.edu.tw 3.學歷證明(畢業證書影本,如係國外學歷請檢附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、入出境證明及其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4.個人證照等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證照或訓練證明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5.工作經驗或資歷證明書影本。(若無,則免附;如係國外工作經驗或資歷請檢附相關中、英文驗證文件)。 6.「查閱申請書」。 7.「個資蒐集告知函」。 8.身心障礙證明影本(非身心障礙者免附)。 9.原住民族人員戶口名簿影本(非原住民族人員免附)。 10.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。 |
備註:
1.本校約用人員係編制外約用人員職務,依學士學歷敘薪,聘期自報到日起一年止,有關權利報酬請參閱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辦法。
2.資料寄達日期:106年9月15日(星期五)前以郵戳為憑寄達,本校另依書面審查結果通知面談,未接獲面談通知者恕不另行通知、函覆及退件,如需寄回檢具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,未檢附者,自資料寄達截止日起保留三個月後銷毀。
3.郵寄地址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。
4.收件單位(收件人)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室張雅鈞先生收 (信封註明:應徵「學生事務處軍訓室」危機管理人員(校安人員)) 。
5.聯絡電話:05-631516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