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國科會與IVF簽署合作備忘錄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鼓勵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之我國籍博士生赴捷克、匈牙利、波蘭及斯洛伐克等IVF成員國(下稱V4國家)之國立大學研究進修,申請須知詳如附件。
三、本項徵求計畫案業同步公告於國科會網站,有意赴V4國家研修者,請依說明於線上提出,經推薦機構(就學機構)備函檢附申請清冊1份,於旨揭所定期限前函送國科會申請。
四、本案聯絡人:
(一)計畫內容詢問,請洽國科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,電話:(02)2737-7559。
(二)系統操作問題,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專線,電話:0800-212-058,(02)2737-7590、7591、7592。
五、申請期限:自即日起至114年9月17日受理申請。計畫主持人完成計劃書並上傳至申請系統後,請聯絡國際事務處(分機5192),以俾利於申請截止日前函送申請名冊。計畫主持人請控留申請機構受理窗口辦理行政作業之時間(14個工作天),以免逾期致影響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