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國科會「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及核定補助函等規定,申請機構應於旨揭補助案辦竣後之規定期限內辦理經費結報。
二、請貴機構清查已逾辦理結報期限之補助案件,並於115年3月1日前至線上作業系統登錄及備文到會辦理,逾期者,國科會將取消經費補助,不予歸墊,以避免審計部修正減列 ;若該項補助雖經核定但未執行者,亦應於作業系統向國科會申請註銷旨案補助。
三、貴機構受補助案,請至國科會學術補助獎勵網頁(https://wsts.nstc.gov.tw/STSWeb/Award/AwardMultiQuery.aspx)查詢;前述作業要點請參考(https://www.nstc.gov.tw/sci/ch/detail/bf1bf8bd-42b8-4089-aea6-45ed1fcc94bb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