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檢送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第33條附表3,請查照轉知。 2021-07-15 國際事務處-蕭婉馨 一、依據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4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條文附表3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2號令修正發布。 承辦人:鄭志雷 電話:(02)77366315 電子信箱:jc1509@mail.moe.gov.tw a09000000e_11000092634_doc2.PDF a09000000e_11000092634_doc2_attach1.pdf